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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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苏尼特右旗位于自治区中部,锡林郭勒盟西部,是锡盟的西大门,东邻苏尼特左旗、镶黄旗;南靠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、商都县;西接乌兰察布市的四子王旗;东北与本盟二连浩特市接壤;北与蒙古国交界,国境线长18.15公里。地理位置为东经111°08′-114°16′,北纬41°55′-43°39′。全旗辖4个苏木3个镇,总面积2.23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6.90万,由蒙、汉、回、满等11个民族组成。赛汉塔拉镇为旗政府所在地,是全旗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。苏尼特右旗属古湖盆地上升而形成剥蚀高原,平均海拔高度为1000-1400米,整个地形南高北低,中北部为坦荡的高平原和丘陵,南部多山、东部为浑善达克沙地延伸部分。境内无长年河流,地表水贫乏,地下水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埋藏较深。气候属干旱性大陆性气候,平均气温为摄氏4.3℃,最高气温38.7℃,最低气温零下38.8℃,无霜期130天;年降水量平均为170-190毫米,蒸发量平均为2384毫米;全年盛行西北风,风力一般在3-5级,最大9-10级,平均风速5.5米/秒,是国内最佳的风能区;平均日照时数为3231.8小时。